我市个体税收稳步增长
来源:市国税局 2008-8-20 9:35:33 点击: 作者:佚名
市国税局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抓住大户、管好中户、规范小户”的个体税收征管原则,逐步建立起科学的个体税收征管模式,并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全局共组织个体税收收入159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增收403万元。
一、加强对辖区内的个体业户的户籍管理和税务登记管理。强化对非正常户的日常巡查,定期开展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税收管理员每月到所辖片区巡查的时间不少于3天,切实将漏征漏管现象降到最低程度。
二、实行动态监控管理。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掌握个体户特别是未达起征点户的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对因经营情况改变而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纳税人,及时恢复征税,并按规定程序重新核定定额。
三、实行分类管理。以个体业户经营规模为分类标准,对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尤其是经营规模较大的个体户,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督促其如实建账,准确进蠌核算,实行查账征收;对经营规模达不到的建账标准的,严格按照核定程序,科学核定定额,并予以公示。
四、强化发票管理,实行以票控税。每季度定期对个体纳税户发票使用情况与核定定额情况和申报销售额进行调查比对。通过调查比对,对发现纳税定额低于发票额的纳税户,按规定对定额予以调整;对发现纳税户发票验旧销售额大于申报销售额的,及时进行清理,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五、开展税源调查,抓好定额调整管理。在“双定”工作中坚持实地调查,全面掌握个体户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加大对同地段同行业同规模的纳税定额调整力度,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六、加大税务检查和处罚力度。对为了达到偷税目的将“大门店”通过分摊经营的方式化大为小、一主多摊,以此骗取“免税”优惠的个体户,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大调查和举证力度,发现一个,查处一个。